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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焦作大学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16 17:23   网络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强化教师教书育人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按照中国教育工会《关于建立“三育人”表彰奖励制度的决定》,经工会研究,在全校工会会员工中开展2017-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爱岗敬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为人师表、育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教书育人”评选条件

(1)在思想整治工作中,能够以人为本、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在业务上,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教风端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深受学生喜爱。

(3)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优异。

2、“管理育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新时期学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2)有热心为师生服务的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精神,一心扑在工作上,真抓实干,成绩显著。

(3)密切联系群众,率先垂范,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3、“服务育人”评选条件

(1)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全力为教学、科研,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尊师爱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热情、技能娴熟。

四、评选办法及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在评选“三育人”工作中,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教学一线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召开全体工会会员会议,对照条件,严格把关,认真评选。

2、各分工会按照5%的比例择优评选。

3、各单位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填写《2018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A4纸、4号宋体)和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4、凡没有按时报送先进材料的部门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5、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

焦作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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