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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意见
2013-12-30 09:51   网络

各分工会:

依照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建立“三育人”表彰奖励制度的决定》以及市总工会的要求,各分工会应积极组织“三育人”评选活动,校工会将对今年“三育人”评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校工会会员。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凝聚力量,攻坚克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和方针政策;在不同的岗位上格尽职守,为人师表;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无教学事故。

(一)教书育人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掌握新时期青年大学生特点,结合本专业、本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以高尚师德感染学生,使学生在获得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

2、爱岗敬业,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能够结合本学科的发展,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充实教学内容,善于总结、总结教学改革的新经验,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在“评教”中达到良好以上。

3、积极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热爱学生,热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从“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观念出发,既严格要求又关心备至,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按照《教师法》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治学态度严谨,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课,认真备课、授课、批改作业,严肃考试纪律。

(二)管理育人

1、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对从事的党务、行政、学生管理工作,能够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和规律,注重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能够把严格日常管理,引导师生遵纪守法、养成良好行为素养。

2、对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开拓创新意识,办事效率高,工作责任心强。

3、关心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在“管理”工作中起到育人表率和楷模作用。

4、遵纪守法,对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服务育人

1、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对从事的教辅、后勤服务等工作,能够树立为学生和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成绩突出。

2、服务态度好,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努力为学生和教职工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环境,搞好服务保障工作。

3、在本职工作中,能够不断创新,勤俭节约,爱护国家财产。用自身的模范行动引导学生养成艰苦奋斗、文明礼貌、热爱劳动的习惯和勤俭节约的美德。

4、遵纪守法,关心学生,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使学生在优质服务中受到感染和教育。

三、评选办法及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在评选工作中,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召开全体工会会员会议,对照条件,严格把关,认真评选。

2、各分工会按照10%的比例进行推荐。

3、各单位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填写《2013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4号宋体)和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于2013年6月1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由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的申报材料组织统一评定。

4、凡没有按时报送先进材料的部门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附件1、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附件:/uploadfile/gh/uploadfile/201312/20131230095058869.doc]

附近2、《2013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uploadfile/gh/uploadfile/201312/201312300951072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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