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和困难补助是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内容,是党委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工会密切联系群众,关于群众生活,给教职工送温暖的具体行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本着为学校分忧、为教职工排难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及时为病重住院的教职工送温暖,尽量解决个别教职工的特殊困难,对于生活奢侈浪费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困难的,则不给予补助。
二、办法
1.教职工生病住院的慰问金,由学校福利费支出,年终的困难救济金也由学校福利费支出。
2.生病住院教职工,由所在分会通知校工会办公室,其慰问金限100元之内,校工会主席及主管副校长负责批准报销。
3.年终教职工困难补助,由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初步意见,党委会最后决定。
三、特殊困难补助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工会分会讨论。
3.分会调查后提出困难教职工的生活水平及产生困难的原因,并签出意见,加盖公章。
4.校工会接到会递交的困难书面意见后,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拿出初步意见,交党委会最后决定。
5.补助标准范围300-1000元。
200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