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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关于对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亡慰问的暂行办法
2008-11-07 17:02  

为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特制定此暂行办法。

一、在职教职工本人丧亡,由所在部门工会代表学校,进行家庭慰问、帮助家属办丧事。校工会给予慰问金500元。

二、教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由所部门工会代表学校,进行家庭慰问。校工会给予慰问金500元。

三、已离退休教职工及教职工直系亲属丧亡,依照部门管理权限,参考其他高校做法,结合我校实际,由校组织部安排慰问或协办丧事。校工会给予慰问金500元。

200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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