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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关于对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亡慰问的暂行办法
2010-07-06 09:48   网络

焦作大学关于对教职工及直系亲属去世慰问的

暂 行 办 法

为体现校党委对全校教职工的关怀,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1、教职工本人去世,由校工会代表学校,组织部、有关系部工会配合,进行家庭慰问,配合家属操办丧事,并组织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2、教职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去世,由校工会代表学校,组织部、有关系部工会配合,进行家庭慰问。

3、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学校给予慰问金500元。教职工去世,除以上500元外,丧葬费、追加工资额度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

200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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