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方便房屋装修,未领取钥匙的教职工请于2011年5月26日——28日下午17:30时前,持交房款收据到财务处审核签字后到建房办公室领取。领取钥匙务必房主本人领取,如特殊情况不能来者,领取人持自己身份证、房主委托书及房主身份证方能领取,过期不侯。谢谢合作!
领取地点:建房办公室(高层一号楼一层西南户)。
联系电话:2989688
焦大建分房办公室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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