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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代会基础知识问答
2010-09-08 14:08   网络

高等学校教代会基础知识问答

1.学校为什么要建立教代会制度?

答:首先,这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需要。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则是知识分干最为集中的地方。办好一所学校,应当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集中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在办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其次,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我国的宪法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以及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教育法和教师法对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第三,是加强和推进基层单位民主建设的需要。建设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党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基础的工作要从基层做起。重视和加强民主建设。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谈到扩大基层民主时指出:“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践表明,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民主参与的渠道,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第四,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2.怎样理解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答,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鉴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教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教职工代表来自学校各个方面,涵盖了学校各个层次的教职工。

(2)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教代会暂行条例规定,教代会在规定范围里行使其各项职权。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学校有关方面应当实施,执行。教代会的提案,有关方面应当认真落实、处理。

(3)教代会具有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教代会有诸如会议、提案,表决、培训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有纵横交错的组织体系,如校、院(系)二级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以及工作机构等。

(4)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都对教代会作了明确规定。原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专门颁布了教代会法规。教代会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5)教代会经受了实践检验。学校教代会制度从试点到普及,经过了十多年时间,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教代会这一形式已经为广大教职工和各级领导所认可。

由此可见,教代会与学校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较,具有更多的优越性,将其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当之无愧。当然,这并不意味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唯一形式。教代会可以和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互补充。

3.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4.教代会在学校中的地位如何?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属于教职工民主管理范畴,它与学校行政管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小学校,目前已普遍实行了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领导体制重要组成部分。

5.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高校为什么要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教代会制度?

答:首先,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领导体制,其内涵应包括三千方面内容。即党组织保证监督,校长全面负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者缺一不可。

其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后,校长在学校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校长的决策与指挥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办学效果。教代会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有利于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既起到了完善和促进作用,又起到了组织和动员群众作用。

再则,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手中权力很大,如何运用好这些权力。是学校各方面都很关注的问题。这就需要加强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内的有效监督,帮助干部端正作风,克服不良现象,促进廉政建设。

6.如何体现以教师为主体的教代会制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都规定了学校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师在教代会中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教职工代表构成中,教师代表应占全体代表60%以上;二是大会主席团中教师应占多数;三是教代会中心议题,大多数涉及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

教师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主体地位,是与其在学校中的办学和育人主体作用密切相关的。

7.教代会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代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教代会的议题、决议或决定的形成,各类候选人的产生等,要充分发动教职工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决议或决定一经通过,各方面应当执行,任何人或组织不经教代会规定程序,无权擅自修改或否定。

(2)少数服从多数。教代会的表决或选举,应根据需要或采取举手方式,或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到会代表、赞成票均须达到法定人数。任何人或组织应当尊重表决或选举结果。

(3)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代表在教代会上都是平等的,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代表可以就学校工作或教代会工作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任何人不应加以限制;代表应该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活动,各方面起积极带头作用,没有也不应该有特殊代表。

8.学校教代会有哪些职权?

答:根据学校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简单概括为: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履行职权是教代会工作的重点。检验教代会工作是否有成效,主要看四项职权楼落实情况。四项职权应当全面落实、缺一不可。但这不是说,每次大会四项职权都得涉及到。有的职权的履行可能暂时有困难,学校各方面应当努力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做到全面落实四项职权。

9.学校教代会的审议建议权包括哪些方面?

答: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发展、建设、改革等重大问题,如本校的办学指导思想、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和财务预决算等。以上方面的问题在决策前,都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代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校长工作报告,是指校长对学校一个时期全面工作的总结和计划。副校长的分管工作报告,可作为校长工作报告的补充。校长向教代会作工作报告每年至少一次。

10.学校的哪些事项教代会有审议通过权?

答:凡是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实行聘任合同制的集体合同草案、创收分配原则和办法、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要经教代会审议并通过,然后由校长颁布实施。

11.学校的哪些事项教代会有审议决定权?

答: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原则、办法,教职工福利费使用原则、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由教代会审议决定。教代会行使教职工住房分配的决定权,主要通过立规建章来实现。例如,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条例、办法、细则等。具体分房工作则由行政职能部门按照分房规章组织实施,教代会依照规章进行监督。

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与审议通过的事项是有区别的。审议通过的事项,要经校长颁布后才能实施;审议决定的事项。则可以直接付诸实施。如果学校行政领导对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应按决定执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2.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教职工代表团(组)长是校内各部门教职工代表组织的负责人。教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后,由全体代表选举代表团(组)长。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工作职责是:

(1)教代会召开期间,根据大会安排,组织本部门代表活动;

(2)教代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组织本部门代表活动,

(3)参加学校教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

(4)参加本部门党政有关会议,

(5)负责本部门教职工民主管理日常工作。

13.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答: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是,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是: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能力: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5)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14.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答: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称、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效力的议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本次大会提案落实处理情况,在下一次大会上由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报告。

15.教代会怎样征集提案?

答:教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一般在预备会之前开始征集,应当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征集提案工作由学校工会或者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征集提案前,最好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大会议题、提案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以及提案落实处理的程序等。向代表发出提案征集通知时,应当明确提案的截止日期。并随发提案表

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在提案截止期后,应立即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整理,审查和立案,以便在大会召开时。及时报告本次大会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

16.处理和落实提案的程序有哪些?

工会或者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提案处理工作。提案的处理和落实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给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将提案表一份,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经常对提案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并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这时,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17.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代表团(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大会主席团可以实行常任制。主持本届教代会的各次大会。届期内主席团如减员较多。可以调整和增补,但须经大会通过。常任主席团不同干常设主席团,大会闭会期间不能代行教代会的职权。

18.大会主席团由哪些方面的人员组成?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主席团应由学校各方面的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的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19.教代会大会代表的法定人数是怎样规定的?

答:教代会的法定人数有两个含义。一是召开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二是大会进行选举或表决,必须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这里所讲的全体教职工代表,是指应出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所有教职工代表的总数,包括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和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席的正式代表。

议案预先进行研究、论证,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的建议。大会闭会期间。在学校工会主持下开展工作。

20.为什么要建立高等学校院(系)二级教代会制度?

答:首先,随着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开展,高等学校下属的院(系)一级组织管理的权限逐步扩大,一般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人、财、物和办学自主管理权。与此相适应,需要有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和基本形式与之匹配。其次,随着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入,需要建立多级民主管理制度,院(系)级教代会是其中重要环节,起到承上启下作用。再就是,院(系)级教代会制度在实践中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全国不少高等学校的院、系已经建立此项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总之,院(系)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已成为客观的需要,符合学校及广大教职工的迫切要求。建立院(系)级教代会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促进院(系)的改革和发展,为整个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1.怎样建立高等学校院(系)级教代会制度?

答:高等学校下属的院(系)可参照高等学校教代会条例的基本精神,从院(系)的实际情况出发,分别建立下列不同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1)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对独立,而且教职工人数较多的院(系)。可基本上仿照学校一级教代会的模式,建立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院(系)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 下的院(系),可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院(系)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

(2)院(系)教代会代表团会议。建立教代会制度的学校,每个院(系)均有教代会代表团组织。教代会代表团除参加校一级教代会活动外,也可以参与本院(系)的民主管理。把院(系)教代会代表团会议,作为本院(系)民主管理制度,行使一定的民主管理职权。如果代表团的人数嫌少,可再增选一些代表。增加的人员,只作为院(系)代表团会议的成员。

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和教代会代表团会议,虽然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都可作为院(系)级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采用何种形式,各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22,开好高等学校院(系)级教代会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要使院(系)教代会能正常运行,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主动争取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并取得同级行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

(2)参照“学校教代会实施细则”,结合本院(系)的实际,制定“院(系)教代会实施规程”,经院(系)教代会通过,作为操作教代会的准则和依据。

(3)院(系)教代会、教代会代表团会议,都要规定届期,定期换届,并确定“届”和“次”数。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没有换届问题,只记载“次”数。开会要有一定的仪式。体现庄严性和权威性。会议的主要书面资料要留存。

(4)落实有关职权。院(系)教代会开会的次数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参照教代会规定的职权,在本院(系)职权范围内,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

23.学校同级党组织对教代会的领导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教代会条例规定,学校建立的教代会是“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因此,学校党组织与教代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学校党组织对教代会的领导,主要通过以下途径:

(1)召开教代会的计划方案由学校党组织讨论,

(2)教代会的议题、议程、报告等,在正式形成前由学校党组织审核,提出原则性的意见。

(3)教代会与学校行政之间产生矛盾和分歧时,学校党组织进行协调解决,

(4)学校党组织选配、推荐得力干部,选进学校工会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委员会在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24.教代会与学校行政领导是什么关系?

教代会与同级行政领导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代会要支持和维护学校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威,教育教职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行政领导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教代会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审议建议权,对某些特定的问题有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行政领导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要求修改和复议的权利。此外,行政领导行使职权除受国家法律法规制约和上级领导部门监督外,还要受教代会的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应当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经常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并接受教代会的民主评议。

25.学校工会委员会要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那些任务?

答: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教代会各项筹备工作。包括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程序方案的建议,组织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征集和整理大会提案,提出大会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其中,开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同意;

(2)教代会有关会务工作。包括会议的文秘工作、联络工作以及其他需要协助大会主席团做好的工作;

(2)教代会有关宣传工作。大会召开前,运用各种形式宣传教代会摹本知识及本次大会中心议题;大会结束后,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大会有关精神;

(4)大会各项检查督促工作。闭会期间,组织有关代表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代表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等。

(5)教代会有关活动。闭会期间,组织各代表团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活动,主持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召集临时代表会议,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有关问题和参加有关活动;

(6)教职工代表日常培训工作;

(7)教代会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8)接量代表的申诉,负责调查核实工作。

26.怎样理解工会与教代会的关系?

答:学校工会与教代会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他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性的组织,从中央、地方到基层,有系统的组织体系。教代会则是学校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的划等号。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又很密切。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

27.学校工会为什么要把教代会工作列为工作重点?

答: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政治上的和其他方面的。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维护教职工主人翁政治地位的重要途径。教职工其他方面的合法权益,如劳动权益、物质利益、生活福利等,通过教代会来维护更有成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之一,是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因此,学校工会把工作重点放在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上,就抓住了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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