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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委员会职责
2018-05-16 09:29  

1、努力做好女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女教职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教职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观念,做新时代的新女性。

2、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收集、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有关女职工切身利益的特殊问题,解决或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加以解决。

3、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举办妇女卫生知识讲座,搞好女教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保护。

4、贯彻计划生育条例和女教工劳动保护条例。建立、健全女教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和女工保护设施,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妇科普检

5、组织好纪念“三八”妇女节的活动,女教职工中“巾帼建功”先进的评选工作。

6、建立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台账。

7、负责向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按规定报送单位内新婚、出生、节育、死亡、健康检查等计划生育信息。

8、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策咨询、生殖保健等服务;为符合办证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办理《生育证》等计划生育证件和生育保险;办理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奖励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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