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省、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在2018年国庆节、中秋节前,工会为教职工发放福利,送上节日祝福。
具体方案如下:
1、福利范围:我校全体工会会员。
2、以各分工会为单位购置办理。各分工会根据多数人的意愿,购置慰问品(标准:500元/人)。
3、不允许用工会经费购买高档月饼、购物卡、代金券、发现金。对违反相关政策的,按有关规定坚决查处。
4、按工会经费支出(事业在编人员)和学校经费支出(其他人员)程序报帐后到计财处办理转账(附福利发放签字表)。
5、计财处于9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时间,办理报账转账工作。
附件:2018年国庆节、中秋节福利发放签领表/uploadfile/gh/uploadfile/201809/20180919110245834.xls
焦作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