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促进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教职工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现将开展2018-2019年度“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及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推荐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要注重推荐认真履行教学职责、师德师风端正、教学工作量饱满、具有一定教学成果的一线教师;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要注重推荐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有奉献精神、工作业绩突出的党政管理人员;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要注重推荐在服务岗位上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服务意识强,切实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的教职员工。
三、推荐评选办法及具体要求
1、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须由教职工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坚持倾向基层,倾向教学一线,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评定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各分工会按照5%的比例进行推荐。
3、各单位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填写《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4号宋体)和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于2019年6月2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4、凡没有按时报送先进材料的部门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5、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
附件1 “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附近2 焦作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
焦作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