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女职工奋斗新征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新时代广大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励我校广大女职工竭诚履职、积极作为,以更饱满的热情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学校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21日开展评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巾帼建功”先进集体5个;“巾帼建功”先进个人41人。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敬业精神。无违法乱纪和有悖师德的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把承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的育人目标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机结合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在学校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中有突出事迹。
(二)“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坚持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标准,做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以高尚的人格魅力、道德情操、大爱情怀影响学生。
2、工作业绩。全力推进“高职双高工程”建设,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把承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的育人目标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机结合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热爱工作岗位,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并有突出事迹。
3、服务有效。在“巾帼建功”活动创建中,为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发展、宣传妇女典型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成绩显著,在创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以分工会为单位,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进行选拔推荐。
(二)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推荐表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按分工会女会员人数的10%推荐“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并按照岗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条件自荐。违法违纪受处分、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及上年度已当选个人和集体,没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评选程序及其它要求
(一)基层推荐。评选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层层推荐,严格把关,逐级审核,评定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材料审核。基层推荐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工会。不符合推荐条件未通过学校审核的名额,不得进行补报。
(三)公示。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评选资格。
(四)表彰。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彰,工会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五)“巾帼建功”先进个人附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1500字),《“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附先进材料一份(不少于2000字)。
(六)推荐评选工作截止时间:2022年11月 21日,过期视为放弃。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发送至jzdxnzg@163.com,联系电话:15514799666
附件:1、焦作大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焦作大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焦作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11月5日
附件1
焦作大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部门 |
女工人数 |
名额 |
人文学院 |
29人 |
3 |
艺术学院 |
53人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30人 |
3 |
会计学院 |
25人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3人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21人 |
2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15人 |
2 |
人工智能学院 |
10人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22人 |
2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19人 |
2 |
太极武术学院 |
9人 |
1 |
远程教育学院 |
14人 |
1 |
继续教育学院 |
19人 |
2 |
基础(外语)教学部 |
27人 |
3 |
党群 |
17人 |
2 |
行政一 |
13人 |
1 |
行政二 |
13人 |
1 |
教研规划 |
15人 |
2 |
学工系统 |
10人 |
1 |
图书馆 |
23人 |
2 |
后勤管理处 |
4人 |
1 |
保卫处 |
2人 |
合计 |
403 |
41 |
附件2
焦作大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2022年)
姓名 |
性别 |
参加工作时间 |
职务、职称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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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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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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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1、政治思想 2、工作业绩 3、育人事例 |
分工会 意见 |
分工会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人事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纪检委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计生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工会 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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