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推动“三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中国教育工会《关于建立“三育人”表彰奖励制度的决定》,结合我校实际,校工会将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对我校一年来在该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校工会会员。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形象,热爱教育,献身教育;在不同的岗位上恪尽职守,为人师表;在师德建设方面高标准、严要求、成绩显著,堪称表率。
3、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工作,勇于创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及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教学一线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召开全体工会会员会议,对照条件,严格把关,认真评选。
2、各分工会按照10%的比例进行推荐。
3、各单位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要填写《2014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4号宋体)和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由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的申报材料组织统一评定。
4、凡没有按时报送先进材料的部门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5、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
附件1、“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附近2、焦作大学《2014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
校工会
二0一四年五月一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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