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五化”建设要求,推进“四校联建”和“双高”工程,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敬业精神,切实调动广大教职工履行育人职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校上下形成奋发进取、育人为本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建设发展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无违法乱纪和有悖师德的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二)具体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具体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坚持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标准,做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以高尚的人格魅力、道德情操、大爱情怀影响学生。
(2)模范遵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廉洁从教,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积极投身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次,深受学生的敬重与爱戴。
(3)积极探索实践课程思政育人模式,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充分挖掘教学中的思政元素,利用课堂教学主渠道,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等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形成,热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并有突出事迹。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具体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坚持做到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科学高效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成效影响学生,以高尚的情操、勤勉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感染学生。
(2)热爱本职工作,注重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为人师表,勤政廉洁,秉公办事,把日常工作与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热爱学习、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紧密结合,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把承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的育人目标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机结合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注重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形成,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成长,热心帮助学生排忧解难,在管理育人工作中有突出事迹。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具体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始终明确岗位意识,坚持做到事无巨细,以娴熟的业务能力、无私的奉献意识、热情的服务态度、周到的服务影响和感染学生。
(2)热爱工作岗位,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不计个人得失荣辱,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服务态度好,创新意识强,服务效率高,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保障,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效果赢得师生普遍好评。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把承担的服务工作和学校的育人目标相结合。注重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和形成,以优质服务和模范行动影响、帮助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团结互助、热爱劳动的好习惯,在服务育人工作中有突出事迹。
三、评选推荐原则及比例
(一)评选推荐工作应体现向一线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二)各分工会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进行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四、上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一)受纪律处分者;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国家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四)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五)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
五、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评选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层层推荐,严格把关,逐级审核,评定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材料审核。基层推荐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工会。不符合推荐条件未通过学校审核的名额,不得进行补报。
(三)公示。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评选资格。
(四)表彰。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彰,工会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六、报送要求
各分工会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填写《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A4纸、4号宋体)和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于2021年6月22日前报校工会(511室)。凡没有按时报送先进材料的部门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附件2三育人推荐表.docx 附件2三育人推荐表.docx
工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