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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1年“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1-12-13 16:16  

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女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新时代广大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励我校广大女职工竭诚履职、积极作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对在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经各分工会推荐,校工会认真组织评选,决定授予人文学院5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徐莉萍43名同志“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崭新的风貌和奋发的精神,再创新业,再立新功。希望全校广大妇女以先进为榜样,学习她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争先进”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巾帼建功”活动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

附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焦作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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